业务介绍
1、“跨境理财通”
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投资者通过区内金融机构体系建立闭环资金管道,跨境投资对方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或理财产品,按资金流向分为“南向通”、“北向通”。
2、“南向通”
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投资者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3、“北向通”
指港澳投资者购买大湾区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
4、可投资额度
“南向通”及“北向通”合格投资者的个人额度各为:300万元人民币,同时选择银行和证券公司渠道进行投资的,两种渠道投资额度各为150万元人民币。